證交所昨(20)日表示,與櫃買中心共同訂定「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系統異常處理要點」,將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。處理要點除採取缺失記點外,並在每季結束後視處記缺點累計情形,對發行人處以違約金及限制其一段期間不得發行上市櫃權證。
證交所表示,為有效督促權證發行券商確實履行報價責任,這項處理要點實施後,將加速權證發行券商提升報價系統設備的時程,更有效保障投資人權益。
證交所表示,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已實施多年,相關報價系統雖已經健全,但仍有「權證報價系統異常」事件發生,影響投資人權益及權證發行人的信譽。因此,與櫃買中心合訂上述處理要點,強化權證發行人報價系統設備與人員技術。
另,證交所也將在明(102)年1月2日起開始向發行券商宣導實施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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