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購(售)權證之交易方式投資人於第一次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認購(售)權證前,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,應簽具風險預告書後,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委託買賣。
申報買賣之數量為一交易單位(即一千認(售)權證單位)或其整倍數。
申報買賣價格之升降單位
認購(售)權證每單位市價未滿五元、升降單位一分
認購(售)權證每單位市價五元至未滿十元、升降單位五分
認購(售)權證每單位市價十元至未滿五十元、升降單位一角
認購(售)權證每單位市價五十元至未滿一百元、升降單位五角
認購(售)權證每單位市價一百元至未滿五百元、升降單位一元
認購(售)權證每單位市價五百元以上、升降單位五元
撮合方式與一般股票相同。
不得設質,亦不得信用交易。
認購(售)權證之每日漲跌幅度
認購權證
漲停價格 = 前一日收盤價格 + (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-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) × 行使比例跌停價格 = 前一日收盤價格 - (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-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) × 行使比例
認售權證
漲停價格 = 前一日收盤價格 + (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-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) × 行使比例跌停價格 = 前一日收盤價格 - (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-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) × 行使比例
<資料來源:台灣證券交易所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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